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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 以绿色信贷遏制“两高”行业扩张
2007-08-03 08:54  文章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30日说,环保总局首度联手人民银行、银监会,以绿色信贷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扩张。环保总局已向人民银行、银监会通报了第一批蚌埠农药厂等30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所谓绿色信贷,指的是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而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

  此次“绿色信贷”和之前措施相比,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环保信息,从之前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形成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扩大到包括企业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情况、现有企业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以及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环保奖励等信息,形成了更为完整的环境信息系统。

  潘岳强调,环保部门要按照《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向金融部门提供以下环境信息:(一)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二)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三)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四)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五)挂牌督办企业、限期治理企业、关停企业的名单;(六)环境友好企业名单;(七)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信息;(八)其他有必要通报金融机构的环境监管信息。

  潘岳说,继绿色信贷之后,环保总局还将联合财政部、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就绿色财税、绿色保险、绿色证券进行政策研究与试验,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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