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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06-14 09:16  文章来源:贵州信息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学军
(2006年3月3日)



同志们:
这次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是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的,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区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我县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全县消防工作。刚才,杨秀涧同志传达了全区社会消防工作会议精神,陈太忠同志总结回顾了我县2005年消防工作并就2006年消防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我都赞成;会上,还对2005年消防工作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和行业部门签定了消防工作责任状。为全面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扎实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为全县“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开创我县社会化消防工作新局面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高层、地下建筑日趋增多,各种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在市场上大量涌现,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环节,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以及农村火灾荷载大量涌现,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机率也随之增加。因此,我们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正确处理好发展消防事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认清消防工作在发展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按照《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三部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措施、创新的手段、创新的方法研究、部署和落实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始终把消防工作与坚持以人为本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维护好、发展好、巩固好我县经济社会建设的良好势头和安定团结的局面。

(一)以签订责任目标为主线,进一步落实好消防工作责任制。从近几年我县火灾情况来看,有起有落。2005年,全县共发生火灾事故11起,致灾8起,被有效遏制3起;受灾23户,烧死4人;直接经济损失33.9元。8起火灾事故4起为农村火灾,3起为县城区火灾,死人火灾全为农村火灾。与2004年相比,死人火灾起数有所下降,但仍然不容乐观,火灾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紧紧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根本,扎实开展好2006年我县社会消防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结合实际,制定考评标准,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督查、督办和奖惩制度,狠抓目标责任制落实。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坚决杜绝死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消防工作是一项涉及各行各业,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做好消防工作不仅是政府的神圣职责,而且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国家三部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和措施,全面部署本行业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层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定岗定制,明确责任,真正形成抓行业,促管理,抓一线,带一片,抓局部,带全局的全县社会消防工作新格局。

(三)继续深入贯彻公安部61号令,着力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一部针对性强的部门规章,它对规范单位消防安全行为,增强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提高社会火灾防范能力和自救能力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规定》为依据,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单位检查、巡查、值班、巡逻、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保养、岗位培训等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培训,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切实建立“安全隐患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运行长效机制,增强单位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约束、自我服务意识。

二、齐抓共管,部门联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对公安消防部门报请责令停产停业或协调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依法作出决定或协调解决。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工商、经贸、安监、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关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建筑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尤其是安监、监察、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工商、建设、规划、公安、民政、扶贫、司法、消防等部门,要,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要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农村50户以上自然村寨、建筑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加大对“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年内除上报行署立项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外,县人民政府将立项整改不少于2起重大火灾隐患,并建立政府挂牌督办、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执法部门督促整改等长效机制。要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对一些“老大难”火灾隐患,要明确责任人,制定工作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对于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危险化学品场所火灾隐患及建筑工程火灾隐患等,文化、工商、经贸、建设、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督促整改。对于建筑工程,建设、规划、消防等部门要严把“审核、施工、验收”关。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从施工开始,就有可能埋下了火灾隐患,而且是一个先天性的隐患,给后面的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带来困难。因此,凡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未经消防验收的建筑工程,房产部门不得发放房产使用证,建设单位不得予以备案。对于存在消防设计缺陷,投资大、规模大、整改周期长、涉及面广的重大隐患,建设、规划、消防等部门要通过专家论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补救。对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的老城区、集贸市场以及在消防安全布局上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进行技术改造或撤迁。对严重危及消防安全、又无力整改的单位或场所,要依法采取措施,该停则停,该关则关,决不姑息。对故意久拖未改或拒不整改火灾隐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或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调查火灾事故,查明火灾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创新宣传培训手段,拓宽宣传培训阵地,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素质。一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有关教育课程。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行政部门要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培训和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新闻、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公安消防部门要面向单位和社区、农村,开展消防法制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二是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为切入点,层层动员,全方位推进消防知识的普及。乡镇要按照“四进”工作标准,制定消防宣传“四进”活动考评奖惩办法,确保30%的社区、学校、企业、农村达到考核标准。三是积极依托铜仁消防培训中心,进一步完善社会消防分级培训机制,重点加强对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四是重点抓好“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五月安全周”、“六月安全月”、“119宣传周”活动。五是要切实按照《贵州省消防宣传“四进”工作考核标准》做好考核自评工作,确保消防宣传取得实效。六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等媒体开设消防科普栏目,经常宣传消防工作。七是大力开展“119青年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建立骨干队伍和服务队,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火灾预防、隐患整治等活动。

四、夯实基层基础,奋力推进社区消防建设

要按照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依托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进一步完善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检查、巡查、督查制度,建立“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新格局。公安派出所要将社区消防工作作为本辖区消防监督对象,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宣传专栏、消防执勤点。要将社区消防工作作为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示范活动的重要内容,同检查,同评比。公安、民政、消防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对社区进行监督,采取社区集资一点、民政补助一点的办法,认真搞好社区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建设,切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和器材装备建设,全力构筑社区消防防护体系。

五、强化监督,建立和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监管机制

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不仅是法律赋予公安消防部门的神圣职责,也是赋予公安派出所的神圣使命,建立消防部门与派出所共同负责的监督机制,实行消防执法层次管理,是缓解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重大举措,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各乡镇要将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预算经费投入比例。公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量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责和监管范围,积极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社区、农村、小酒店、小网吧、小旅社(店)等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公安派出所与消防部门工作联系、消防监督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协助制度,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行为,认真抓好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建章立制工作,全面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执法规范化、经常化和制度化。

六、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着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

针对我县农村火灾十分突出的实际,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好刚刚实施的《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切实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十一五”时期建设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研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农村消防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农村消防安全重点户管理制度;要逐步落实从村长到村民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指导农村建立由村民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推行乡镇基层干部分片包干,包村包寨制,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督查、检查、指导机制和“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委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公安派出所依法监督”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民政、扶贫、水利、农业、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力争把农村50户以上自然村寨消防规划与扶贫、希望、渴望、沼气、农电网改造工程同步实施,切实建立农村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防火隔离带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村民实施以土改和电改,规范农村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并以此大掀农村消防建设热潮,力争年内完成50%的农村50户以上村寨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努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七、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切实把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保障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规划、同部署。要保障经费投入,加快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县城开发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必须一步到位;对过去城市建设中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欠账”的,要抓紧彻底解决。针对我县缺水和市政水压不足问题,要修建蓄水量不低于20吨的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这些工作规划建设、供电、消防等部门要紧密协作,确保落实到位。今年,要认真落实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通知》精神,遵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加快建设,迎接行署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八、整合有生资源,加强社会联动,建立灭火救援力量网络体系

为适应新时期灭火救援任务的需要,确保“拉得出,打得赢”,创新消防力量增长力式,构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社会单位专(兼)职消防力量为补充,居民(村民)群众义务消防力量为基础的灭火救援网络体系,是“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多头并举,积极筹集资金建立政府主导下的专职消防队,建立经费保障、用工制度、装备配备、管理训练等相关政策保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依托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重点对治安联防队员和单位、社区保安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承担起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的扑救任务。要建立灭火救援物资贮备点,整合社会灭火救援力量,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灾害事故灭火救援联动预案。要成立灭火救援专家组,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分级响应联动网络体系,年内在本辖区内至少开展1次联合演练,最大效能发挥社会资源有生力量,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协同作战能力。

同志们,2006年我县消防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困难多,今年也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消防工作面临改革创新、全面提升的关键年,大家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勇于开拓的进取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面貌,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坚决完成我县消防工作目标任务,争取我县消防事业取得新成绩,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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