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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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29 11:01 文章来源:沿河县政府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沿府办发[2006]5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水库安全渡汛和
行政首长包库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6年汛期已经来临,为切实做好我县防汛工作,确保水库大坝安全渡汛,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山塘、水库实行行政首长包库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水库安全渡汛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县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水库大坝安全渡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必须按照行政首长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及时把辖区内的山塘、水库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定人、定库、定任务、定责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方案,特别是对病险水库要摸清险情、病情,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汛期不垮一座坝,不死一个人。
二、加强汛前检查,做好渡汛准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汛前检查,做好安全渡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病险库存在的问题要分类制定渡汛措施,对特险水库、重点险情水库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和人员转移方案。凡是出现险情的山塘、水库在险情未排除之前不准蓄水,实行空库运行。对水毁和淤积的渠道,要发动群众及时修复和清淤,既保证安全渡汛,又保证农田灌溉。要做到未雨稠缪,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险情能迅速出击进行抢险救灾,积极发动群众进行生产自救。
三、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在汛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出现险情和位置重要的山塘、水库、河段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雨情、水情、水位情况的监测记录。如遇险情要及时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严禁隐瞒不报、迟报和虚报。县防汛办要及早掌握准确无误的汛情动态,向县人民政府提供科学、及时的汛期信息。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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